混凝土配合比的计算
(1)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时,其计算公式和有关参数表格中的数值均系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当以饱和面干骨料为基准进行计算肘,则应做相应的修正。
注:干燥状态骨料系指含水率小于0.5%的细骨料或含水率小于0.2%的粗骨料。
(2)混凝土配合比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计算:
①计算配制强度fcu,0并求出相应的水灰比;
②选取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并计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③选取砂率,计算粗骨料和细骨料的用量,并提出供试配用的计算配合比。
(3)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60级时,混凝土水灰比宜按式(9-2-3)计算:
W/C=(αafce)/(fcu,0+αaαbfce) (9-2-3)
式中αa,αb——回归系数;
fce——水泥28d抗压强度实测值,MPa。
①当无水泥28d抗压强度实测值时,式(9-2-3)中的fce值可按式(9-2-4)确定:
fce = γc/fce,g (9-2-4)
式中γc——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
fce,g——水泥强度等级值,MPa。
②fce,g值也可根据3d强度或快测强度推定 28d强度关系式推定得出。
(4)回归系数αa和αb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回归系数αa和αb应根据工程所使用的水泥、骨料,通过试验由建立的水灰比与混凝土强度关系式确定;
②当不具备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其回归系数可按表9-2-6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