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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枢星牌TD5464-3型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仪使用说明书

时间:2017-09-28来源:泰鼎恒业浏览次数:

一、TD5464-3型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仪使用范围
    
TD5464-3型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仪本试验炉依据国标GB/T5464-2010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要求而研制,适用于规定在实验室条件下评定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适用于测试建筑材料GB8624燃烧性能分级中A级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
二、
TD5464-3型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仪功能特点
1.采用微电脑技术及可控硅技术,通过功率调节炉体温度
2.可在触摸屏上控制操作,自动化程度高,试验时显示并记录炉内、试样中心、试样表面温度,对试验步骤会自动跳出操作提示
3.可查询历史曲线,自动判断温度平衡
4.测试过程安全可靠、操作便捷。
5.定制版模具成型耐火炉膛,隔热性能好
6.使用优质条形加热器,熔炉温度可升至 900 ℃
PLC+NAbview专业软件实时显示炉内温度、试样中心温度和试样表面温度曲线,可实现自动控制、数据采集和处理、数据保存和输出测定结果。
8.顶部配备观察镜,方便用户安全的观察炉内试样的燃烧状态。
三、
TD5464-3型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仪技术参数
1.炉体规格:Φ40cm 高1.5m 。
2.80/20镍铬电阻带规格:厚0.2mm、宽3mm。
3.试样规格:Φ45×50(mm)。
4.加热炉炉管内径75mm±1mm,外径Φ90mm±1mm, 高150mm±1mm,功率约2KW
5.热电偶:镍铬-镍硅铠装热电偶,外径为1.5mm,丝径为0.3mm,电热丝功率:2KW
6.炉内温度稳定时间:从室温到750℃稳定能做试验约1h
安置炉内热电偶、试样中心热电偶、试样表面热电偶;
8.360度可旋转并可升降的热电偶扫描装置;
9.不锈钢倒锥形空气稳流器及圆柱体导流罩;
10.软件自动控制升温速率,并分阶段控制炉体温度;
11.使用环境:-5℃—40℃。
12.电源电压:AC220V±10%, 50Hz,电流≤10A;
13.稳定时间:从室温升至750°C≤1h;
14.加热源为预热至750±5度的电炉,炉内最大温度为900度,炉内温度750±5°C,温度漂移10min内不超过2℃
15.温度测量精度:≤±0.5℃。
16.加热功率:800-1000W;
1最大功率:1.5KW;
18.功率加热电压:0~100 V可调;
19.需要有炉内中心铜锤装置,可对炉内温度进行校准,连接起来的曲线,需要在标准要求的曲线范围内
20.需要有炉壁温度校准热电偶,在三个等分的不同角度下,用扫描热电偶校准炉壁温度
21.软件中,包含现行回归判断温度平衡条件
四、
TD5464-3型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仪设计标准
GB/T5464-2010  GB/T8624   ISO1182 建筑类产品的火反应测试---不可燃测试
五、
TD5464-3型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仪随货清单
1、炉体                1台
2、控制箱              1台
3、吊篮                1只
4、低落盘              1只(放在炉体下端)
5、连接线              1根
6、说明书              1份
7、合格证              1份

六、
TD5464-3型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仪试验步骤:
1试验环境
试验装置不应设在风口,也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强烈日照或人工光照,以利于对炉内火焰的观察。试验过程中室温变化不应超过+5℃。
2试验前准备程序
2.1试样架
将试样架(见4.3)及其支承件从炉内移开。
2.2热电偶
炉内热电偶应按4.4.3的规定进行布置,若要求使用附加热电偶,则按4.4.4及附录C的规定进行布置,所有热电偶均应通过补偿导线连接到温度记录仪(见4.12)上。
2.3电源
将加热炉管的电热线圈连接到稳压器(见4.8)、调压变压器(见4.9)、电气仪表(见4.10)或功率控制器(见4.11),见图4。试验期间,加热炉不应采用自动恒温控制。
在稳态条件下,电压约100V时,加热线圈通过约(9〜10)A的电流。为避免加热线圈过载,建议最大电流不超过11A。
对新的加热炉管,开始时宜慢慢加热,加热炉升温的合理程序是以约200℃分段,每个温度段加热2h。
2.4炉内温度的平衡
调节加热炉的输入功率,使炉内热电偶(见4.4)测试的炉内温度平均值平衡在+(750±5)℃至少10min,其温度漂移(线性回归)在10min内不超过2℃,并要求相对平均温度的最大偏差(线性回归)在10min内不超过10℃(参见附录D),并对温度作连续记录。
3校准程序
3.1炉壁温度
3.1.1当炉内温度稳定在2.4规定的温度范围时,应使用4.5规定的接触式热电偶和4.12规定的温度记录仪在炉壁三条相互等距的垂直轴线上测量炉壁温度。对于每条轴线,记录其加热炉管高度中心处及该中心上下各30mm处三点的壁温(见表2)。采用合适的带有热电偶和隔热套管的热电偶扫描装置,可方便地完成对上述规定位置的测定过程,应特别注意热电偶与炉壁之间的接触保持良好,如果接触不好将导致温度读数偏低。在每个测温点,应待热电偶的记录温度稳定后,才读取该点的温度值。
3.1.2计算并记录三根垂轴线上同一位置的平均炉壁温度偏差值(算术平均值)。
三根垂轴线上的温度相对平均炉壁温度的偏差量(4)不应超过0.5%。
三根垂轴上同一位置的平均温度偏差量相对平均炉壁温度的偏差量不应超过1.5%。
3.1.3确认在位置(+30mm)处的炉壁温度平均值Tavg.levela(5a)低于在位置(-30mm)处的炉壁温度平均值Tavg,levelc;(5c)。
3.2炉内温度
在炉内温度稳定在2.4规定的温度范围以及按3.1的规定校准炉壁温度后,使用4.5规定的接触式热电偶和4.12规定的温度记录仪沿加热炉中心轴线测量炉温。以下程序需采用一个合适的定位装置以对接触式热电偶进行准确定位。垂直定位的参考面应是接触式热电偶的铜柱体的上表面。
沿加热炉的中心轴线,在加热管高度中点位置记录该测温点的温度值。
沿中心轴线上中点向下以不超过10mm的步长移动接触式热电偶,直至抵达加热炉管底部,待温度读数稳定后,记录每个测温点的温度值。
沿加热炉中心轴线从最低点向上以不超过10mm的步长移动接触式热电偶,直至抵达加热炉管的顶部,待温度读数稳定后,记录每个测温点的温度值。
沿加热炉中心轴线从顶部向下以不超过10mm的步长移动接触式热电偶,直至抵达加热炉管的底部,待温度读数稳定后,记录每个测温点的温度值。
每个测温点均记录有两个温度值,其中一个是向上移动测量的温度值,另一个是向下移动时测量的温度值。计算并记录这些等距测温点的算术平均值。
3.3校准周期
当使用新的加热炉或更换加热炉管、加热电阻带、隔热材料或电源时,应执行3.1和3.2规定的程序。
4标准试验步骤
4.1按2.4规定使加热炉温度平衡。如果温度记录仪不能进行实时计算,最后应检查温度是否平衡。若不能满足2.4规定的条件,应重新试验。
4.2试验前应确保整台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空气稳流器整洁畅通、插入装置能平稳滑动、试样架能准确位于炉内规定位置。
4.3将一个按第6章规定制备并经状态调节的试样放入试样架内(见4.3),试样架悬挂在支承件上。
4.4将试样架插入炉内规定位置(见4.3.3),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5s。
4.5当试样位于炉内规定位置时,立即启动计时器(见4.13)。
4.6记录试验过程中炉内热电偶测量的温度(见4.4.3),如要求(见附录C)测量试样表面温度(见4.4.4)和中心温度(见4.4.4),对应温度也应予以记录。
4.7进行30min试验
如果炉内温度在30min时达到了最终温度平衡,即由热电偶测量的温度在10min内漂移(线性回归)不超过2℃,则可停止试验。如果30min内未能达到温度平衡,应继续进行试验,同时每隔5min检查是否达到最终温度平衡,当炉内温度达到最终温度平衡或试验时间达60min时应结束试验。记录试验的持续时间,然后从加热炉内取出试样架,试验的结束时间为最后一个5min的结束时刻或60min(参见附录D)。
若温度记录仪不能进行实时计录,试验后应检查试验结束时的温度记录。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应重新试验。
若试验使用了附加热电偶,则应在所有热电偶均达到最终温度平衡时或当试验时间为60min时结束试验。
4.8收集试验时和试验后试样碎裂或掉落的所有碳化物、灰和其他残屑,同试样一起放入干燥皿中冷却至环境温度后,称量试样的残留质量。
4.9按4.1〜4.8的规定共测试五组试样。
5试验期间的观察
5.1按4的规定,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分别记录每组试样的质量并观察记录试验期间试样的燃烧行为。
5.2记录发生的持续火焰及持续时间,精确到秒。试样可见表面上产生持续5s或更长时间的连续火焰才应视作持续火焰。
5.3记录以下炉内热电偶的测量温度,单位为摄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