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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检测程序

时间:2020-09-25来源:泰鼎恒业浏览次数:

6定期检测周期
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6个月,其他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 12个月。
7检测程序
7.1检测前应对使用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进行检查,保证其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和能正常使用。
7.2首次检测应按4.2中的全部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7.3对受检单位的定期检测,应查阅上次检测的记录,并现场勘查受检单位防雷装置有无变化。在受检单位防雷装置无较大变化时,可不进行4.2中a)、b)中的接闪器保护范围、e)和f)项的检测。
7.4现场检测时宜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后检测内部防雷装置的顺序进行,将检测结果填入防雷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部分检测业务表格式样参见附录I。
7.5对受检单位岀具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8检测数据整理及报告
8.1检测结果的记录
8.1.1在现场将各项检测结果如实记入原始记录表,原始记录表应有检测人员、校核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签名。原始记录表应作为用户档案保存两年。
8.1.2首次检测时,应绘制建筑物防雷装置平面示意图,定期检测时应进行补充或修改。
8.2检测结果的判定
用数值修约比较法将经计算或整理的各项检测结果与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判定各检测项目 是否合格。
8.3检测报告
8.3.1检测报告按8.1和8.2的内容填写,检测员和校核员签字后,经技术负责人签发,应加盖检测单位检测专用章。
8.3.2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一份送受检单位,一份由检测单位存档。存档应有纸质和计算机存档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