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泛霜试验
11.1仪器设备
11.1.1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 ℃。
11.1.2耐磨耐腐蚀的浅盘:容水深度25 mm〜35 mm。
11.1.3透明材料:能完全覆盖浅盘,其中间部位开有大于试样宽度、高度或长度尺寸5 mm〜10 mm 的矩形孔。
11.1.4温、湿度计。
11.2试样数量
试样数量为5块。
11.3试验步骤
11.3.1清理试样表面,然后置于105 ℃±5 ℃鼓风干燥箱中干燥24 h,取出冷却至常温。
11.3.2将试样顶面或有孔洞的面朝上分别置于浅盘中,往浅盘中注入蒸馏水,水面高度不应低于20 mm。用透明材料覆盖在浅盘上,并将试样暴露在外面,记录时间。
11.3.3试样浸在盘中的时间为7 d,试验开始2 d内经常加水以保持盘内水面高度,以后则保持浸在水中即可。试验过程中要求环境温度为16 ℃〜32 ℃,相对湿度35%〜60%。
11.3.4试验7 d后取出试样,在同样的环境条件下放置4 d。然后在105 ℃ ±5 ℃鼓风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取出冷却至常温。记录干燥后的泛霜程度。
11.4结果评定
11.4.1泛霜程度根据记录以最严重者表示。
11.4.2泛霜程度划分如下:
无泛霜:试样表面的盐析几乎看不到。
轻微泛霜:试样表面出现一层细小明显的霜膜,但试样表面仍清晰。
中等泛霜:试样部分表面或棱角出现明显霜层。
严重泛霜:试样表面出现起砖粉、掉屑及脱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