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稳定性计算
5.4.3对于简单的浮力作用情况,基础浮力作用可采用阿基米德原理计算。
抗浮稳定性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增加压重或设置抗浮构件等措施。在整体满足抗浮稳定性要求而局部不满足时,也可釆用增加结构刚度的措施。
(5.4.3)
式中:Gk——建筑物自重及压重之和(kN);
Nw,k——浮力作用值(kN);
Kw——抗浮稳定安全系数,一般情况下可取1.05。
釆用增加压重的措施,可直接按式(5.4.3)验算。釆用抗浮构件(例如抗拔桩)等措施时,由于其产生抗拔力伴随位移发生,过大的位移量对基础结构是不允许的,抗拔力取值应满足位 移控制条件。采用本规范附录T的方法确定的抗拔桩抗拔承载力特征值进行设计对大部分工程可满足要求,对变形要求严格的工程还应进行变形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