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样品
(1)标准的样品是(25.4±0.3) mm ×(25.4±0.3)mm×(6.2±0.3)mm,也可以采用其他厚度,但它们的厚度应该和烟密度值一起在报告中说明。试验可以采用厚度小于6.2mm的材料进行试验,也可按照其通常实际使用厚度或者直接叠加到厚度大约6.2mm。同样,试验可以采用厚度大于6.2mm的材料进行试验,也可按照其通常实际使用厚度或将材料加工到厚度6.2mm。试样最大厚度为25mm,当材料厚度大于25mm时,需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受火面,并在切割时保留受火面。
(2)每组试验样品为3块,试样的加工可采用机械切磨的方式,要求试样表面平整,无飞边、毛刺。
2状态调节
(1) 状态调节 试验前需将试样置于满足GB/T 2918—1998中规定的环境条件中至少40h以上。
(2) 试验条件 如果没有特别指定其他条件,试验应在(23±2)℃和相对湿度为(50±5) %的标准实验室条件下进行。
(3) 试验应在集烟罩下进行,并有一个观察试验的窗户。试验时应注意对试验人员的保护。